汝南县法院“六项强化”措施提升法院公信力显实效

  发布时间:2012-05-25 08:41:11


     汝南县人民法院在深入贯彻落实政法干警“忠诚、为民、公正、廉洁”核心价值观教育实践活动中,通过“六个强化”措施,改善司法作风,提升法院公信力,促进法院各项工作科学发展。

        一、强化司法民主。始终坚持群众路线,赋予当事人更多的程序选择权,尽最大可能地实现人民参与陪审的权利,加强诉前调解与诉讼调解之间的有效衔接,推动建立健全多层面的纠纷解决机制。大力推进司法民主,有效拉近人民群众和司法的距离,增强人民群众对司法的信任和支持。

      二、 强化司法公开。全面落实审判公开原则,完善庭审旁听制度,加大裁判文书网上公开力度,完善公开听证制度,建立新闻发言人制度,严格遵守司法行为规范。通过依法公开、及时公开、全面公开,实现司法公开的最大化,达到以公开促公正、以公正求公信的目的,保证裁判理性,提升司法公信力。

       三、强化司法监督。增强自觉接受监督的意识,始终摆正加强监督与促进工作的关系。在法院外部,自觉接受人大监督,认真接受检察机关的法律监督,自觉接受政协民主监督和社会监督,正确对待新闻媒体的舆论监督。在法院内部,整合审判工作监督力量,努力建立相互制衡、运转高效的审判管理体系,加大对领导班子和重点岗位人员的监督力度。

       四、强化司法规范。进一步解决少数案件存在的司法不公问题,以维护当事人的诉讼权利为重点,进一步规范审判方式,建立科学高效的案件流程管理制度,进一步规范裁判文书制作,进一步规范执行工作,大力提倡司法文明。实现司法公正,得到人民群众对法律的充分信赖和自觉遵从。

        五、强化司法能力。按照王胜俊院长提出的加强“五种能力”建设的要求,重点在以下方面加强工作力度:一是加强基层锻炼,二是加强挂职交流,三是加强教育培训,四是加强激励机制建设。司法能否维护其权威,能否树立其公信力,法官司法能力的高低是关键因素之一。

        六、强化司法保障。保障人民法院依法独立行使审判权,坚决摒弃地方保护主义和部门本位主义。完善司法体制,保障司法供给。建立必要的判决既判力规则,变“有错必纠”为“依法纠错”。建立科学合理的信访处置长效机制,实行标本兼治。大力培育规则意识,牢固树立依法办事和规则之治的价值观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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