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法营运肇事后逃逸 落法网被判徒刑入狱

  发布时间:2012-06-05 09:17:19


    非法营运不仅存在严重的安全隐患,而且往往由于手续不全特别是没有相应的保险,一旦出现交通事故,被害人很难获得赔偿。因此非法营运一直是交通管理部门打击的重点。但是平舆县的一名司机,不仅非法营运,而且在交通肇事后逃逸,2012年6月4日, 平舆县人民法院对这起非法营运交通肇事后逃逸的被告人邢力作出判决,一审以交通肇事罪判处被告人邢力有期徒刑四年,并赔偿附带民事原告人各项经济损失四十余万元。

    被告人邢力系平舆县城的一名司机,自己购买了一辆面包车非法从事客运经营。虽然也多次受到交通管理部门的处罚,但仍然没有停止非法营运。2011年8月2日15时左右,被告人邢力再次驾驶着自己的已经载客8人的面包车从平舆县西洋店镇驶往平舆县城,当行驶到平舆县城附近时,与对面驶来的一辆中型普通客车相撞,导致被告人邢力所驾驶的车辆侧翻并致被告人邢力所驾驶车辆的乘车人陈建庄、冯强等人受伤。平舆县公安局交警大队【2011】第301号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认定,被告人邢力应承担此次事故的主要责任。被害人陈建庄于2011年8月2日入住平舆县人民医院治疗, 2011年8月28日出院,并于2011年9月8日死亡。经鉴定,被害人陈建庄的死因为肺动脉栓塞致急性呼吸、循环功能衰竭而死亡。

    平舆县人民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邢力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致发生一人死亡,另有多人不同程度受伤的交通事故,且在交通肇事后逃逸,其行为已经构成交通肇事罪,被告人邢力对此次交通事故的发生负有主要责任,应当以交通肇事罪追究被告人邢力的刑事责任。被害人陈建庄的家人要求赔偿的诉讼请求理由正当,应予支持。遂依法以被告人邢力犯交通肇事罪,判决其有期徒刑四年。并判令被告人邢力赔偿被害人陈建庄的家人共计464441.83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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