泌阳法院强化庭审作风建设

  发布时间:2012-06-07 09:22:21


    为全面规范庭审行为,端正司法礼仪,泌阳县人民法院结合“两评查”活动的开展,强化庭审作风建设,对举止不端庄、语言不文明、行为不严肃、着装不规范和对人民群众态度蛮横、冷硬,办事效率低下,不讲司法仪表等行为 “亮红灯”。

    该院要求审判人员在既定的开庭时间准时开庭,并在庭审中必须按规定着装,必须文明用语,必须起立宣判,同时规定,禁止审判人员庭审中接电话,禁止庭审时抽烟,禁止未休庭离开审判席等。

    为了切实整顿庭审纪律,该院在“两评查”活动中,采取督察与互查相结合的方式严查庭审不规范行为,不定期对各庭室的开庭情况进行明查暗访,同时自觉接受社会各界对庭审作风的监督,促进庭审活动全面的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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