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平县两男子为赚钱,租用他人猪场开设赌场。近日,二男子均被西平县人民法院以开设赌场罪,判处拘役三个月,并处罚金一万元。
被告人陈晓、吕大二人在西平县吕店乡焦某开办的养猪场内开设赌场,用麻将牌以推饼形式进行赌博,从输赢数额中抽头提成。2012年3月13日,张某等几人在被告人陈晓、吕大二人开设的赌场聚众赌博时,被西平县公安局工作人员查获,当场查获抽头渔利款8470元。
法院审理后认为,二被告以营利为目的,租用他人场地开设赌博并从中抽头渔利得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其行为均已构成开设赌场罪。鉴于被告人当庭自愿认罪,在量刑时可酌情从轻处罚。法院遂依法作出上述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