汝南县人民法院金铺法庭下辖4个乡镇,每年办理民商事案件二百余件。法庭作为法院的窗口,代表的是法院的社会形象,金铺法庭一直是百姓身边的法庭,这里的法官,不仅仅是铁面无私的法官,更是将情、理、法相融合,主动与老百姓面对面的“农民法官”。在金铺法庭,司法为民的理念得到了很好的贯彻,具体表现在以下几点:
一、用心调解,让当事人在这里满意。一次成功的调解往往胜过最好的判决,所以,金铺法庭的法官们,在案件审理过程中,都会将调解作为办案的首选,工作中,不搞“坐堂办案”,经常到当事人家中了解情况,给当事人做细致的思想工作,巧断纠纷,最终促成双方当事人和解。
二、为民司法,让到庭百姓如沐春风。金铺法庭的法官们深知,矛盾的化解,是一门综合的艺术,所以法官不仅要公正严明,还应该做群众可以信赖的贴心人。
三、用心沟通,倾听民声解民忧。近年来,随着新农村建设的不断发展,农村的离婚纠纷、同居纠纷、邻里纠纷、民间借贷纠纷等类型的案件越来越多。鉴于这种情况,金铺法庭的干警不局限于审案办案,而是积极将审判职能向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方向延伸。张庭长亲自带案下访,多次深入乡村和群众中间,讲案情,谈法律,面对面地倾听群众诉求,积极协调解决群众面对的具体困难,定期开展法律宣讲、咨询活动,受到了群众的欢迎,排查、化解了大批矛盾纠纷。
“忠诚、为民、公正、廉洁”的政法干警核心价值观,在金铺法庭化成了一遍遍用心的倾听、一次次成功的调解、一个个精心的裁判、一张张欣慰的笑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