喝啤酒后骑摩托 危险驾驶被判刑

  发布时间:2012-06-15 09:10:56


    刑法修正案(八)增加了危险驾驶罪名,规定“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追逐竞驶,情节恶劣的,或者在道路上醉酒驾驶机动车的,处拘役,并处罚金。”。自从醉驾入罪以来,各地判处了很多醉酒驾驶的案件,有效的遏制了醉酒驾驶机动车这一违法犯罪行为,降低了因醉酒驾驶引发的交通事故。但在许多民众的印象中,以为醉酒驾驶摩托车没事,醉酒驾驶汽车才是犯罪;也有人认为喝几瓶啤酒开车没事,这些想法都是错误的。近日,确山县人民法院一审判决喝啤酒后驾驶摩托车的被告人李某犯危险驾驶罪,判处拘役一个月,并处罚金2000元。

    经审理查明,被告人李某驾驶两轮摩托车,沿确山县盘龙镇朗陵大道由西向东行驶时,被巡逻民警查获,并当场进行酒精含量测试和抽取血样。经驻马店市公安局交通事故鉴定所鉴定,李某血样乙醇含量199.99mg/100ml,达到醉酒标准。被告人李某供述喝了几瓶啤酒。

    法院认为被告人李某在道路上醉酒驾驶机动车,危害公共安全,其行为构成危险驾驶罪。被告人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认罪态度较好,可以从轻处罚,遂依法判处被告人李某拘役一个月,并处罚金2000元。

    后记:摩托车也是机动车,因为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一百一十九条规定 “机动车”,是指以动力装置驱动或者牵引,上道路行驶的供人员乘用或者用于运送物品以及进行工程专项作业的轮式车辆。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2004年5月31日发布的《车辆驾驶人员血液、呼气酒精含量阈值与检验》国家标准(GB19522-2004)为交管部门依法认定酒后驾车这一交通违法行为提供了依据。即驾驶人血液中的酒精(乙醇)含量大于(等于)20毫克/100毫升、小于80毫克/100毫升的行为属于饮酒驾车,含量大于(等于)80毫克/100毫升的行为属于醉酒驾车。有关专家根据标准大体估算了一下:20毫克/100毫升大致相当于一杯啤酒;80毫克/100毫升则相当于3两低度白酒或者2瓶啤酒;100毫克/100毫升大致相当于半斤低度白酒或者3瓶啤酒。

    法官提醒:醉酒驾驶是一种既害人又害己的危险行为。有人认为酒驾摩托车没事,也有人认为炎炎夏日喝几瓶冰镇啤酒驾车也没事,这些行为都可能构成危险驾驶罪。法院告诫广大民众,要吸取教训,切勿抱着侥幸的心理以身试法,重蹈他人覆辙。


 

 

关闭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