泌阳县法院完善机制以促道路交通事故纠纷调解

  发布时间:2012-06-20 09:12:02


    为及时化解道路交通事故纠纷,真正的做到案结事了,息事宁人。泌阳县法院不断完善调解机制,设立了“交通事故赔偿纠纷调解室”,让广大干警及时参与到交通事故纠纷调解工作中来,取得良好成效,受到了广大人民群众的好评。

    切实完善巡回法庭调解机制。该院在通过宣传板制定了诉讼须知、赔偿标准等宣传资料,并进一步完善巡回法庭机制,直接参与到重大、疑难交通事故纠纷调解工作中;并与交警部门建立了快速解决交通事故纠纷的“绿色通道”,对当事人争议不大,在交警部门调处下达成调解协议的案件,由法院现场出具法律文书进行司法确认,同时,积极跟交警部门进行沟通和协调,统一调解、裁判的标准。

    建立规范化的人民调解指导机制。交通事故纠纷具有专业性性、复杂性等特点,而交警部门的人民调解员对复杂事故纠纷的调解成功率往往不高。为此,该院法官加强了对人民调解员的指导,帮助人民调解员通过分析交通事故发生原因,梳理各方过错,明确法律责任,大大提高了人民调解员对交通事故纠纷的调解效果。同时,该院法官定期组织对人民调解员的培训,向人民调解员传授调解的方式方法,进一步提高了人民调解员的调解水平,把许多纠纷化解在了诉前,减少了诉累。

     加强普法宣传,形成常态化宣传机制。该院在原有的普法宣传基础上,一并将道路交通事故的相关法律法规送进了学校、社区和村庄,切实加大道路交通安全法规的宣传教育,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事故的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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