泌阳县法院羊册法庭始终把人民满意作为工作目标,把“调解优先,调判结合”原则充分运用到审判实践中,总结出了以倾听法、了解法、旁观调解法、爱心调解法为主要内容的“四法”调解法,摸索出了一条高效调解、案结事了的有效途径。
深入了解。针对农村普遍存在的逃避诉讼、送达困难等问题,办案法官要克服困难,尽可能地将诉讼文书直接送达到被告人家中。通过直接送达,能够全面细致地了解被告人的基本情况、生活环境;即使被告人外出务工,也能通过给其家人做工作,使其家人明白只有应诉才能辩明法理,解决纠纷,使其家人放下包袱,主动与被告联系。
请人旁观。答辩期内组织当事人做一次调解。如果当事人是一个村的,也可在村内进行。邀请原、被告双方的村干部或本村德高望重的人参与调解,由被邀请人唱主角。在调解前法官对被邀请人做必要的法律讲解和引导;在被邀请人做调解工作时,法官主要了解双方争执的焦点及各自的理由,由被邀请人对原、被告的矛盾做评判。
倾注爱心。答辩期满后要再次组织调解,由法官主持,结合第一次调解的情况,深入分析双方矛盾产生的原因,站在当事人的角度替当事人分析问题,帮助当事人寻找解决问题的方法。通过耐心细致的工作,使原、被告双方认识到法官是真正替自己着想的人,只有成功调解才是根本化解纠纷、保持人际和谐的唯一途径。法官正是通过明法析理,引导当事人在法律的框架内,在尊重农村社会现实和传统道德观念的基础上,培养起追求双赢互利的诉讼理念,从而做到化解矛盾,案结事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