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司机酒驾肇事 两姐妹车轮伤生

  发布时间:2012-06-25 09:07:10


    一个司机酒后驾驶车辆肇事,将一对亲姐妹撞死。近日,平舆县人民法院对这起交通肇事案件作出判决,一审以被告人黄星犯交通肇事罪,判处有期徒刑四年零六个月。

    现年42岁的被告人黄星系河南省平舆县郭楼乡人。2011年12月26日14时左右,被告人黄星在一朋友家聚会,酒足饭饱后,驾驶一辆从朋友处借的豫QJX777马自达白色轿车,行驶至平舆县城奚仲公园附近时车辆突然失控,与对方向陈翠仙驾驶并乘带陈艾仙的电动车相撞,致使陈翠仙、陈艾仙姐妹二人受伤后经医院抢救无效死亡。事故发生后,被告人黄星弃车逃逸,根据平舆县公安局交警大队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认定,被告人黄勇应负事故的全部责任,电动车驾驶人陈翠仙、乘车人陈艾仙无责任。案发后,在被害人家人另行提起赔偿诉讼的同时,被告人黄星的家人倾其所有赔偿被害人家人五万余元经济损失。

    平舆县人民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黄星违反交通管理法规,酒后驾驶机动车辆肇事后弃车离开现场,造成二人死亡的事实清楚,证据充分,其行为已构成交通肇事罪。被告人在庭审中自愿认罪,且其亲属现已赔偿了被害人一些经济损失,可以酌情从轻处罚。遂依法判处被告人黄星四年零六个月有期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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