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市法院一批被曝光案件被执行人主动履行法院判决

  发布时间:2012-06-28 10:01:26


    “法院执行局吗,我是孔某庄上的村干部,听说你们要在报纸上曝光他,他父亲托我商量这个事,事好说,千万别上报纸”,近日,一起案件的被执行人亲属主动与汝南法院联系。一天后,申请执行人便拿到了拖欠近一年的赔偿款。案件顺利执结,得益于驻马店两级法院开展的集中曝光“老赖”活动。据了解,此项活动开展以来,已有13起案件的被执行人摄于曝光等执行措施压力,主动履行了法律义务。对11起案件的被执行人采取了拘留、罚款措施,有2人因涉嫌拒不履行判决裁定罪被逮捕。

    2010年12月29日,申请执行人姚某、被执行人孔某、孔某某各自驾驶两轮摩托车相撞发生交通事故。经法院判决:孔某、孔某某连带赔偿姚某损失6.6万元。判决生效后,孔某、孔某某未履行判决确定的义务,姚某向法院申请执行。执行人员多次前往被执行人家,均未见到被执行人,也未查到可供执行的财产。被执行人孔某某的父母开办有养殖场,其母亲以儿子已成家另过,拒绝配合。今年6月,汝南县法院拟将该案进行曝光。被执行人孔某的父亲得知情况后,通过村干部与执行局联系,表示愿意代表被执行人两家与对方协商付款。后在执行人员主持下,双方达成和解协议:一次性支付给姚某赔偿款4.3万元,姚某放弃其余债权。

    为进一步打击恶意逃债行为,切实维护执行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树立司法权威,6月上旬,驻马店中院通过《驻马店日报》等媒体对58起案件的被执行人进行了曝光,并向其发布《限制高消费令》,在社会上产生了强烈反响,也对被曝光人施加了很大压力。同时,两级法院加大执行力度,对不履行法律义务的坚决采取强制措施。五年前,被执行人李某驾驶本公司重型货车将申请执行人贾某轧伤,法院判决被执行人李某、周口市安达汽车运输有限公司连带赔偿贾某29万多元。案件进入执行阶段,被执行人采取躲避不见,私领第三者责任险、变更法定代表人和营业地点等手段规避执行。上蔡县法院启动联动机制,以被执行人李某涉嫌拒不履行判决罪移送公安机关。公安机关立即进行网上追逃,并于4月份在大连将被执行人抓获,日前,检察机关已经对被执行人批捕。

    驻马店中院执行局有关负责人表示,下一步,将对曝光后仍拒不履行法律义务的案件进行重点督办,穷尽一切执行措施,坚决打击“老赖”恶意逃债的嚣张气焰,维护司法权威,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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