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蔡县法院从五个方面积极服务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

  发布时间:2012-07-03 15:56:24


    新蔡县法院找准审判工作为建设新农村服务的着力点和切入点,从五个方面积极运用司法手段服务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努力为农村稳定、农业发展和农民利益提供优质的司法保障。

    一是改进审理方式,提高便民措施。针对广大农民文化层次、法律素养偏低,对诉讼的程序、规则比较陌生,农民群众往往不懂得利用法律的手段来及时有效地保护自身合法利益的现象,该院在涉农案件审理中,强化人民法院职能、主动调查收集证据,为真正有理的农民提供法律帮助,避免其因举证不能而败诉,同时积极开展巡回办案,送法上门,给农民解决纠纷提供更多的便利。

    二是做好延伸工作,当好参谋助手。该院在做好审判工作的同时,针对审判工作中发现的典型性、普遍性、倾向性问题,积极主动地向乡镇党委、政府和村支部、村委会以及有关涉农部门提出司法建议,从审理涉农案件中找出矛盾产生的根源和杜绝此类案件发生的途径,从而推动农村管理的民主化、法制化进程。

    三是加强普法教育,弘扬法治精神。该院利用农村赶集、设立固定法律咨询点等方式送法下乡,传播法律知识,引导农民牢固树立法制观念,增强依法维护合法权益的能力和履行义务的自觉性。在加强法制宣传的同时,注重道德、公德的宣传,切实提高农民的思想道德素质,增强农民诚信,环保意识,公德意识,仁爱意识,使广大农民形成爱国守法,明礼诚信,团结友善,勤俭自强,敬业奉献的社会主义道德新风尚。

    四是构建化解机制,强化调解意识。为及时化解农村矛盾纠纷,该院针对人民法庭案多人少的矛盾,注重强化诉讼调解力度,降低当事人诉讼成本,减少当事人的讼累,使涉诉群众从诉讼的负担中解脱出来,最大限度地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利,最大限度地实现社会正义,为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提供有效保障。

    五是推行便民措施,降低诉讼门槛。该院通过建立完善导诉制度、诉讼风险告知制度、告知当事人权利、义务制度等,努力实现诉讼便民化、快捷化,对弱势群体加大司法救助和法律援助的力度,对行动不便交通不便的当事人,大力推行“法庭到村组、法官进农家”巡回办案活动,在农忙季节本着便民利民的原则,灵活安排开庭时间,利用早中晚时间到案发地开庭、调查,尽量减少农村当事人往返奔波,以缩短法庭与农村的地理距离,拉近法官与群众的心理距离,努力夯实服务新农村建设的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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