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官接受原、被告“吃请”

  发布时间:2012-07-03 15:58:08


    2012年7月2日的中午,大雨滂沱,辛店法庭的餐厅里,笑声阵阵、暖意洋洋,法官和原、被告围坐在一张餐桌旁,吃着午饭并亲切的交谈着,大家脸上都洋溢着宽和的笑容。

    原告刘某与被告宋某系邻村村民,两家责任田相邻。今年4月份的一天,宋某以刘某踩塌了自家麦田为由,双方发生了争执并发生了打架。经公安机关调解未果,刘某起诉到法院,宋某提起了反诉。辛店法庭的法官们接到案件后安排了多次调解,都没能使当事人和解。马上面临着开庭审理,法官们依然没有放弃庭前的调解。因为他们知道双方当事人一旦对簿公堂,情绪会更激动,更不利调解。此案如果调解不成,双方的责任田相临,发生矛盾的机会会更多,仇怨会越结越深。法官们感到了肩上的责任,决心使他们握手言和。调解工作一直做到中午一点三十分,法官们引经据典,结合民风民俗,耐心做说服工作,最后双方都心服口服做出了让步,他们都放弃了医疗费的赔偿。双方协商共同买菜,在法庭里与法官们共进午餐。与双方同来的亲属不理解,原、被告的态度为什么会变化这么大?他们向亲属解释说“是法官让我们明白了以和为贵、钱短人长、远亲不如近邻的道理。也是法官一心为咱老百姓的精神感动了我们。”

    法官司法应当清正廉洁,不接受当事人的吃请,但这顿午餐法官们欣然接受,而且吃的很甜很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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