遂平县法院“四项机制”推动行政审判工作开展

  发布时间:2012-07-05 08:23:58


    今年以来,遂平县法院在行政审判工作中,推行“四项工作机制”,取得良好效果。截至目前,共受理各类行政案件50件,审结41件,结案率达82%,其中采取协调方式结案34件,协调率达83%。

    一是建立领导带案调研机制,研判行政审判对策。针对涉土地行政纠纷、群体性上访等案件,主管院长亲自接访当事人,详细了解案件具体情况和矛盾产生根源。听取案情汇报,查看案件相关资料,深入纠纷现场,认真研究案情,全面掌握案件进展情况和化解进度。

    二是建立疑难案件会商讨论机制,合力化解纠纷。对于案情复杂、当事人人数多、社会影响力大的行政案件召开专题研讨会议,征求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律师和群众代表的意见,确保案件得到公正处理。

    三是建立对口司法建议工作机制,促进社会管理创新。增强司法建议工作的自觉性和主动性,针对行政审判工作中发现的社会管理漏洞和薄弱环节,在认真分析研究的基础上,结合具体案情形成可行性书面报告,向有关部门提出司法建议。

    四是建立具体行政行为合法性预先审查机制,推动依法行政。经行政机关邀请,以书面阅卷、座谈会、研讨会、提供咨询意见等方式,从程序上和实体上对具体行政行为进行审查,以监督行政机关依法行使行政权,保障行政相对人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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