真实财迷心窍,外甥竟能偷到了亲舅舅头上。日前,新蔡县人民法院审结一起盗窃案,被告人梅某因犯盗窃罪被判拘役四个月,并处罚金2000元。
1995年9月7日,被告人梅某到正阳县油坊店乡赵店村委其舅舅肖某家骗肖某说其家里正在闹矛盾,请求肖某帮忙去调和。肖某信以为真,就匆忙向梅某家中赶去。梅某遂趁肖某家中无人之机将其家中的一头黄色母牛盗走。梅某在牵牛去出售的路上被得知真相返回家的肖某逮着。鉴于梅某之前多有小偷小摸行为而不知悔改,为让法律好好教育一下梅某,使其改邪归正,肖某决定不顾情面,遂向新蔡县公安局报案。梅某得知舅舅报案后,为逃避抓捕就逃跑在外。2012年4月5日梅某被公安机关抓捕归案。
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梅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秘密窃取他人财物,数额较大,其行为已构成盗窃罪,公诉机关指控的事实与罪名成立,本院予以支持。公诉机关关于梅某到案后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可从轻处罚的公诉意见于法有据,本院予以支持。遂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作出上述判决。
勿以恶小而为之,勿以善小而不为。本案中梅某就是因为常犯小错而屡教不改,昨日偷瓜,今日盗牛,最终却招致法律的严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