害怕电视台曝光 主动履行赡养义务

  发布时间:2012-07-16 09:21:44


    “王法官,我现在就把前两年拖欠我父亲的生活费700元拿来了,以后我按调解书的要求按期给付我父亲的生活费。请你们不要让电视台来曝光。我以后还要在社会做人呢!”7月11日,被执行人王某来到正阳法院执行局,主动履行了调解书确定的义务。

     今年79岁的正阳县慎水乡农民王老汉,与老伴共生育两子两女,含辛茹苦地把子女抚养成人。老伴去世后,他由两个儿子轮养。今年,该轮到大儿子家轮养,大儿子王某某嫌老汉脏,媳妇为琐事将王老汉赶出家门。派出所、司法所、村干部多次调解,但王某根本听不进去,一味指责父亲不是,今年6月在乡司法所的援助下,王老汉将四个儿女告上法庭,要求他们尽赡养义务。经法庭调解,双方达成调解协议:王老汉自行居住,由两个儿子每月各给付生活费350元,两个女儿每月给付生活费400元(各200元),王老汉的医疗费、护理费,两个儿子各负担40%,两个女儿各负担10%;王老汉百年以后的丧葬费用由两个儿子各半负担。调解协议达成后,王某拒不履行调解书确定的给付生活费的义务,还对老人恶语相加。王老汉申请法院执行。

    办案法官王祯接案后,了解到王某是名个体工商户,每月有4000多元收入,女儿已结婚,家庭经济条件较好,有履行能力。为了维护老年人的合法权益,他便多次做王某的思想工作,然而效果不尽人意,王某某仍不愿给付老人的生活费。

    鉴于王某某有能力却不赡养老人,多次做工作又不接受,态度蛮横。今年在清理积案过程中,王法官联系了正阳电视台欲对不履行法律文书确定义务的当事人进行曝光,王某某也在其中之一,王某某知道后。觉得电视台一曝光,更多人知晓自己不赡养老人的事,今后自己还怎么做人,会被村人吐口水,戳脊梁骨的。王某某主动到法院给付了拖欠的生活费,还保证以后会按时将自己应付的生活费及其他费用交到父亲手中。


 

 

关闭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