泌阳法院“三步调解”提高刑事附带民事案件调解率

  发布时间:2012-07-17 09:18:01


    为有效提高刑事附带民事案件调解率,今年以来,泌阳县法院在刑事审判过程中,积极借鉴民事审判工作的调解经验,积极加大调解力度,取得明显的成效。截至目前,该院刑事附带民事诉讼案件的调解率达到91%。

    庭前第一步:充分了解情况,打好调解基础。该院在审理刑事附带民事案件前,承办法官往往会根据公诉机关的介绍、被害人的陈述以及被告人家属的自述,深入调查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及被告人的家庭状况,进而摸清被告人的赔偿能力,并积极查找被告人的赔偿来源;同时,摸清楚 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的心理,了解他们的想法,以及要求赔偿的底线,从而为进一步的调解工作奠定坚实的基础。

    庭中第二步:重说理、多沟通、化矛盾。在刑事附带民事案件的审理过程中,承办法官会针对附带民事诉讼案件的特点,积极引导原告通过法定程序行使权利,告诉他们应如何举证,缓解其与被告人对立情绪。同时,根据被告人的家庭情况,耐心的向被告人家属及其代理人讲解法律,注重作好被告人的思想感化工作,使被告人心甘情愿地进行赔偿,从而达成调解。

    庭后第三步:重程序、有效化解矛盾。在庭审以后,承办法官也积极跟附带原、被告人双方及亲属进行沟通,切实调动被告人及其亲属积极赔偿的主动性。在促成双方达成调解协议后,要求被告方在签订调解协议的同时将赔偿款给付原告方,有特殊情况不能即时给付的,须在判决前将相关款项交至法院,以确保原告方能够及时得到赔偿,有效化解其对被告人的仇恨,真正的做到案结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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