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1月至6月,泌阳县人民法院共受理案件1345件,审结1143,所有案件均在法定期限内结案,一审服判息诉率达85.04%,民事调解率达53.05%,撤诉率为28.04%,较去年同期相比,均取得了明显的进步。良好的成绩源于措施的得当和严格的执行,今年伊始,该院就严格制定和贯彻多项得力措施,力争全面提高该院办案水平
一、重视程序公正,提高效率意识。要求办案人员在工作实践不仅仅要保证实体利益的公平正义,还应理解程序的重要性。如果法院在程序上违法法律规定,审理结果就容易让当事人产生质疑。再者,“迟来的正义为非正义”,办案人员要保证在法定期限内结案,对于案情单一,矛盾分歧较小的案件,应尽可能地缩短审理期限。
二、强化巡回审判制度。根据案情,法官“上门服务”而非“坐堂问案”,踏进田间地头,深入人民群众,这一举措从感情上拉近了法官和当事人的距离,让当事人觉得法官可亲可信,为化解纠纷,服判息诉奠定了良好的心理基础。同时,这种审判方式往往更有利于查清案件的真相,使办案法官作出合法合理的处理结果。
三、利用对案件流程信息的管理来监督案件的办理进度。该院建立法院综合信息管理系统,专门成立“审管办”对案件信息进行管理。案件何时受理、何时开庭、是否结案、适用何种程序、有无陪审员参加等情况在管理系统里均能清晰地显示出来,对即将超期的案件,管理系统还会及时给以提示。无论案件在哪个环节出现问题,“审管办”工作人员均能及时提醒各承办人员,这样一方面避免错误的产生,另一方面有利于办案效率的提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