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以来,驻马店中院按照省法院“审判管理年”的有关要求,积极搭建以专门审判管理机构为主导的审判管理平台,构建以多层次指标体系为基础的案件质效评估模式,不断健全以各种管理手段为支撑的案件质效控制机制,有力推动了审判管理工作的开展。
加大投入,提高信息化建设水平。两级法院先后投资1700余万元用于软硬件设施的购置和更新,辖区内的专网数据传输平台建设全面完成,案件信息全部实现互联互通。两级法院均安装了统一的案件审理流程管理系统,将案件从立案、审理、宣判、执行等各个环节的情况都按设定的程序要求输入电脑,实现了流程控制权与审判权的分离。
完善制度,夯实信息化管理的基础。为加大以审判流程管理系统为主的各类软件的应用推广,强化案件实体材料录入工作力度,建立信息化工作机制,明确各相关部门工作职责,先后制定了《关于案件实行计算机录入管理的暂行规定》、《信息网络应用管理暂行办法》、《审限变更案件审查审批操作规程》、《关于加强和规范综合管理信息平台数据报送工作的通知》等一系列规范性文件。
严格管理,确保基础数据客观准确。为确保录入到信息管理系统内案件信息的准确性和真实性,我们设置专人负责结案和案件的审限延长、中断、扣除、中止的监督管理工作,同时严格报批程序管理。要求承办法官在结案后二日内,通过内部管理系统提交结案申请,并经业务庭负责人在申报表格上签字同意后,附已送达的裁判文书交审管办,通过管理系统统一批准结案,对违反规定程序报结案件的,严肃处理。
强化应用,切实提升案件质效。信息化建设重在建设,贵在应用。通过科技化的手段获取的案件信息,只有发挥有效作用,才能实现审判管理的根本目的。驻马店中院一直强调并加强信息化建设成果的转化和应用工作,通过计算机网络,实现了对每一起案件的网上全程监控。今年1-5月份,全市法院在收案数量比上年增长23.6%的情况下,结案率仍达到79.4%,较去年同期提高4.3个百分点。同时,案件审理天数与去年同期相比,平均缩短了11天,办案节奏明显加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