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阳法院“三个强化”对重点环节进行廉政监督

  发布时间:2012-07-20 09:20:39


    正阳法院坚持把反腐倡廉建设放在法院工作全局的重中之重, 实行“三个强化”对重点环节进行廉政监督,做到警钟长鸣、防患未然,确保司法公正。

      一是强化对发回重审、改判案件的监督。实行发还改判案件讲评制度,对每一起发还改判案件,由承办法官在全体干警会上讲述案件审理情况,并对二审发还、改判原因谈认识,由院中层正职和特约讲评员对办案质效进行评论。最后,由审判委员会确定法官所办案件是否存在问题,若确实构成瑕疵案件或错案,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对承办法官进行责任追究,发现一起,惩处一起,决不姑息手软。

     二是强化对信访、上访案件的监督。对于每起信访、上访案件,由廉政监督部门与审管办主动介入案件,对案件的公正性、廉洁性进行评查,并与包案责任人一起参与协调、解决,在化解信访矛盾的同时,提高监察力度。

     三是强化对执行积案的监督。对于三个月仍未执行完毕的积案,选派廉政监督员全程参与积案的执行工作,了解执行难的症结所在,和执行人员一起共同协调沟通,穷尽执行措施,灵活执行方式,以监督的方式促使快速解决执行积案,化解矛盾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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