汝南法院强化法官“四个观念”加强纪律作风建设

  发布时间:2012-07-23 15:45:12


    汝南县人民法院结合正在全市法院系统开展的的“执法能力、效率、责任心”大检查活动,作为深化“忠诚、为民、公正、廉洁”政法干警价值观主题教育实践活动的主要抓手, 从提高法官素质的角度重点强化“四个观念”,加强纪律作风建设。

       强化学习观念。法官所面对的案件来自于社会各个层次的方方面面,没有相关的知识储备是无法胜任相关审判工作的。为此,法官必须树立起终身学习的思想,坚持理论联系实际的学风,不断优化知识结构,把自己培养成为真正的学习型法官。

       强化服务观念。法官的作风建设必须把为群众服务作为落脚点,一方面要在具体审判工作中落实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切切实实维护好各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另一方面要在具体工作中注意了解人民群众的疾苦,倾听群众的呼声。在与人民群众的交往中必须以诚相待,热心帮助,想方设法为人民群众解决具体问题,让他们切实感受到党和国家的关怀。

       强化效率观念。一方面要有审限执限意识,执行法定的期限,不能打折扣。另一方面要快送达、快审理、快执行,这些都必须以最快的速度依照法定的方式完成。对特定的案件要特事特办,急事急办,不能以不超审限为借口,贻误最佳审判执行机会。对于任何涉及当事人明确要求的内容,必须事事有回音,件件有答复,力求当事人满意。

        强化纪律观念。强化纪律观念是做好审判执行工作,保持良好作风的保障。一方面要强化政治纪律观念,要认真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坚决维护党的权威,始终做到在政治上、思想上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另一方面要强化廉政纪律观念,自觉加强党性修养,认真遵守廉洁自律制度,做到常修廉洁之德、常思贪欲之害、常怀律己之心,确保守住廉洁底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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