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二次上法庭 法官调解释积怨

  发布时间:2012-08-06 10:22:25


    8月3日,在确山县人民法院竹沟法庭的调解室里,一起起诉了两次的离婚案件以调解和好结案。

    原告王某和被告余某于1997年登记结婚,婚后生育一儿一女。本应是幸福的一家,但原告认为被告爱好打牌,挣的钱不往家里拿,于2011年起诉被告离婚后撤诉。后原告认为被告仍不履行家庭义务,两人经常生气无法共同生活,原告再次诉至本院起诉离婚。

    承办法官认为原告只是一气之下诉至法院,双方夫妻感情并未彻底破裂,就组织双方进行了庭前调解,晓之以理、动之以情、说之以法,不厌其烦地做双方的思想工作。通过这次的庭前调解,原告的情绪也在几次的调解过程中出现了明显的缓和。承办法官抓住这一机会让被告写下保证书,保证不打牌,多往家里拿钱,多尽家庭义务。最终经该院调解原、被告和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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