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维护人民法院的良好形象,彻底杜绝“特权车、霸王车、酒后驾车及公车私用”现象,县法院出台多项措施,加强车辆管理,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
政法机关的车辆管理直接关系着机关的工作形象,去年12月,县法院新一届领导班子经过认真分析,调查研究,制定了《车辆管理办法》等一系列公务用车制度,成立车队,由专人对全院所有车辆及驾驶人员进行统一管理,对车辆使用进行统一调度,对车辆安全进行监督检查。并制定了严格的奖惩制度,对开“特权车”、“霸王车”,酒后驾车,公车私用等给予严厉处罚。还规定了车辆停放制度,车辆除公派出车外必须入库停放,不得随意乱停乱放,周末、假期车辆一律入库,钥匙由车队长统一管理,严禁公车私用。该制度实行以来,不仅节约了大量的经济开支,而且得到了社会各界的广泛赞誉,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