确山县法院始终高度重视涉诉信访稳定工作,坚持把群众工作贯穿于涉诉信访工作的各个环节,切实解决上访群众困难,妥善处置各种人民群众关心、社会关注的热点、焦点、难点问题,充分发挥信访工作的“灭火器”、“减压阀”作用。
一是思想情绪疏导到位。审判人员热情接待信访群众,从化解心结入手,耐心听取其诉求,给他们充分说话的机会,缓解抵触心理;用谈心交流、换位思考、后果警示的方法化解信访人误解,做到明之以法、晓之以理、动之以情,尽可能使说服疏导走进其心灵深处,促使信访群众自己息访息诉。坚持院庭长接待日制度,以深厚的感情,极大的耐心,严谨的作风,努力解决信访当事人的合法合理诉求。同时做好说服教育工作,使其放弃没有政策依据,实现不了的无理诉求。
二是生活困难帮扶到位。完善司法救助和执行救助机制,充分关注贫困群众的司法需求,对于生活困难的当事人及时进行司法救助,拉近了与群众的距离。对符合救助条件的重信重访户,在思想上进行说服教育的同时,从生活上给予关照,用真情赢得他们的信任和理解。
三是责任问题查纠到位。实行信访首访负责制和带案下访、巡回接访等制度,责任到位,落实到人,切实解决群众反映的问题。加强源头治理工作,实行责任倒查制度,将群众集体止访、越级上访、重复上访、恶性上访等六种情形纳入启动信访责任倒查的范围,规定承办部门责任人为第一责任人,承办人为直接责任人,并明确追究责任的形式。促使法官进一步增强案件质量意识,切实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信访案件,形成有利于涉诉信访工作良性发展的长效机制。
四是法律问题解决到位。实行申诉上访难案听证制度,充分听取当事人的陈述,对当事人提交的证据认真的审查、认证,让当事人把事实讲清、把理由讲透。切实推进“诉访分离”工作,在深入调研论证的基础上,把属于依照法律程序处理的诉讼案件与适宜按照信访工作机制处理的事项区分开来,采取不同的处理措施。对于需要按照诉讼程序处理的案件,不管案情多复杂,当事人的诉求是否合理、合法,坚持法律原则依程序予以公正处理,将信访案件中的法律问题解决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