夏某在游戏厅结识了社会青年阿威,经不住阿威的几番劝说和诱惑,就稀里糊涂的做起了抢劫的勾当。法网恢恢疏而不漏,自认为聪明的夏某借搭话之际抢劫得手后,被随后赶到现场的群众和民警联手擒获。近日,西平县人民法院一审以抢劫罪判处夏某有期徒刑四年,并处罚金5000元。
今年5月5日18时许,夏某和阿威骑摩托车在西平县二郎乡街会看到一妇女脖子上的金项链,就心生歹意,紧紧尾随至范堂村委黄庄时,夏某佯装问路把摩托车该妇女的电动三路车前,趁妇女说话之时一把拽过脖子上的项链逃窜,后因体力不支躲藏在麦田里,被随后赶到的群众和民警发现抓获。
法院审理后认为,夏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伙同他人采取暴力、胁迫的方法劫取公民财物,并在使用暴力的过程中将被害人拽到致轻微伤,其行为已构成抢劫罪。辩护人提出的被告人对犯罪事实供认不讳,认罪态度较好的意见予以采纳。鉴于被告人自愿认罪并赔偿了被害人的经济损失,可酌情从轻处罚,遂依法作出上述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