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情妻子携款离家满三年 痴心丈夫苦寻无果诉离获支持

  发布时间:2012-08-29 09:15:51


    2012年8月28日,汝南县人民法院审结一起离婚纠纷案件,依法缺席判决李德和吴燕离婚。

    李德和吴燕于1997年2月份经人介绍相识确立恋爱关系,双方于1998年12月4日登记结婚,2003年7月5日,生育一子取名李X(现随原告生活)。典礼当天,吴燕就与李德大吵大闹,婚后,两人在一起时,吴燕更是经常找茬,无端的生气、吵架,吴燕有两次甚至用菜刀将李德砍伤,丈夫李德都是退避忍让。2008年2月份,吴燕又与李德生气、吵架,而后李燕赌气携家中全部存款离李德而去。从此,吴燕便音信全无,至今下落不明。妻子走后,痴心的丈夫李德一边独自拉扯年幼的儿子,一边千方百计寻找妻子的下落,但吴燕好像人间蒸发了一般,消失的无影无踪,毫无踪迹可寻。无奈,丈夫李德起诉到法院,请求依法判令与被告吴燕离婚。

    汝南县人民法院审理后认为,原、被告婚前缺乏了解,婚后感情不合,经常生气、打架,致使夫妻感情逐渐破裂,特别是被告吴燕从2008年2月份离家出走,至今不归,夫妻之间长期不履行夫妻义务,导致原、被告夫妻感情确已破裂,确无和好可能,遂作出上述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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