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8月17日,驻马店市委常委、市政府常务副市长武国定在看了驻马店市中级人民法院《2011年全市法院关于行政首长出庭应诉司法审查情况报告》后,作出重要批示:行政首长出庭应诉有利于行政首长了解民情,倾听民意;有利于提高行政机关执法水平,加强对政府的监督;有利于及时化解行政争议,塑造责任政府形象。我市各级政府及部门行政首长要转变观念,提高认识,积极履行。要自觉尊重并接受司法监督,通过出庭应诉活动,进一步密切与人民群众的联系,积极妥善化解行政争议,提高执法水平。人民法院可以对行政首长出庭应诉多提一些专业建议,法制机构和组织人事部门要加强对各级行政首长出庭应诉情况的考核,鼓励行政首长出庭应诉,以营造我市依法行政的浓厚氛围。
驻马店中院一直十分重视并积极推动行政首长出庭应诉工作,一是积极向党委、人大汇报,争取支持。就行政首长出庭应诉工作的重要性、必要性及目前行政首长出庭应诉率不高等问题,积极主动向党委、人大汇报。在党委、人大的大力支持下,驻马店市人民政府出台了《驻马店市行政首长出庭应诉参加行政复议活动的规定》。二是加强宣传引导,消除顾虑。建立行政争议协调委员会,多次与行政机关召开座谈会,交流行政审判和行政执法的情况和信息,增进相互之间的了解和共识,强化行政首长对出庭应诉工作的理解和支持,有效消除行政首长的思想顾虑。三是加强与法制部门的沟通,强化落实。为保障《驻马店市行政首长出庭应诉参加行政复议活动的规定》落到实处,与政府法制部门积极联系,主动通报行政首长出庭应诉情况,深入探讨行政首长出庭应诉出现的问题,并共同探索建立出庭应诉考核机制,切实推动行政首长出庭应诉工作的有效开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