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蔡法院严惩危险驾驶犯罪

  发布时间:2012-09-05 15:26:41


    危险驾驶罪,是指违反交通管理法规,危险驾驶,足以造成严重后果,危害不特定多人的生命、健康或者重大公私财产安全的行为。2012年1至8月,新蔡县法院共受理危险驾驶罪44件,审结案件43件。其中:判处监禁刑的43人,分别被判处拘役1至4个月,并分别判处罚金1000元至3000元。

    该院通过危险驾驶案件的审理发现,此类犯罪呈现以下特点:1、被告人被查出的酒精含量普遍较高。醉驾的标准是80mg/100ml,在这些被告人当中,酒精含量超过该标准两倍的有34人,占总数的60%,超过三倍的有10人,最高的竟达348.48mg/100ml,超过标准的4倍还多。因此导致神志不清酿成事故的表现各种各样:有的是自己开车撞到了护栏、花坛或树木上,有的是倒车撞到别的车上,还有的撞到正等红灯的前车上,这些都说明了喝酒导致的精力不集中,从而造成事故,也说明酒驾的严重程度达到令人恐怖的水平。2、明知故犯,心存侥幸心理。被告人均知道酒驾是违法犯罪行为,而仍然心存侥幸,以身试法,在被查获的酒驾案件中大部分是在晚上十点以后至凌晨这段时间,说明酒驾者存在逃避检查的侥幸心理;有的酒驾者发生交通事故后,急仓皇逃跑,说明其有做贼心虚、害怕被查的心理。另外在处理事故过程中被发现酒驾的,都积极对被害人进行了赔偿,并且在开庭审理时,认罪、悔罪态度都很好,说明在酒后他们是装着胆子冒险开车,骨子里是明白不该这样做而又没能管住自己所致。3、酒驾的中青年人占大多数,主要是三四十岁的男人。这个群体经过十几年的打拼,一般事业有所成,子女基本已经长大成人,家庭负担较轻,有车、有房、有积蓄和有一定社会地位,肩负的事务也多,心理压力大,应酬频繁,喝酒的机会自然较多,而车子就成了他们酒后的交通工具。4、公务人员和女性酒驾的少。机关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对外应酬虽然较多,晚上喝酒也不在限制之列,但暂时未发现酒驾现象,这一方面说明公务人员素质较高,对酒驾的危害性有深刻的认识,另一方面说明公务人员酒驾的违法犯罪成本较高,有可能更有利于抑制酒驾案件的发生。另外女性可能外出应酬的机会和饮酒的人数较少,加上女性比较小心谨慎,因此酒后驾车的可能性就要少许多。

    新蔡县法院根据危险驾驶罪个案的形成过程不同,社会危害程度不同,被告人认罪态度不同,被害人是否谅解等情况分别判处1至4个月的拘役,决不判处缓刑,彻底打消醉驾人员的侥幸心理,有效地遏制危险驾驶犯罪的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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