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学生慧眼识财路 招生诈骗入歧途

  发布时间:2012-09-06 10:05:30


    本是在校大学生,因贪图钱财,却谎称神通广大,高考分数不够,只需交纳一定的“活动经费”就能上军校或本科,竟轻易诈骗学生家长16.7万元。日前,正阳法院审以诈骗罪分别判处被告人张某、王某、赵某、严某4人四年至一年零二个月有期徒刑,并各处罚金3万元,2万元,部分赃款发还受害人。

    80后的张某人系河南省正阳县人,自幼聪明,头脑灵活,并顺利的考取了西安某电子科技大学。近年来,一些学生高考成绩没有达到录取分数线,考生家长四处托关系、找路子,花钱让孩子上大学。身为大学学生的张某便用人们的这个心理实施诈骗。2010年7月,正阳县居民李某的儿子高考成绩292分,名落孙山,但想上大学,李某通过他人介绍与正在西安某电子大学就读的学生张某相识,李某让张某帮忙为儿子找个好的大学上,张某应允,于是,张某伙同王某、严某密谋联系,并虚假承诺将李某的儿子办理到解放军西安通信学校就读,本科带学籍,但需20万元“活动经费”,信以为真的李某向张某支付了5万元定金,但张某等人未能让李某的儿子李某某就读西安通信学校。为蒙蔽李某,张某等人一计不成,又施一计。虚假承诺给李某的儿子办理就读武汉大学本硕连读,张某声称需要24万元“活动经费”,为儿子上大学心切的李某,又支付给张某5万元定金,后李某的儿子未能入学。赃款被三人瓜分。

    去年7、8月份,正阳县居民冶某的儿子冶某某同样是考试成绩不好,也想上大学本科,又通过他人介绍与张某相识,冶某让张某帮忙,张某同意,张某随即与王某,赵某,雷某(另案处理)密谋,虚假承诺让冶某某到西安理工大学就读统招本科,系企业子弟班,毕业证网上可查到,毕业后直接推荐工作,需“活动经费”12万元,冶某先后两次给张某“活动经费” 11.7万元,张某等人将冶某某安排至西安理工大学成人教育班就读,一个月后,冶某某发现其上的成人教育大专班,不是统招大学本科班。冶某某退学,冶某报案。王某,赵某,张某被抓获,严某投案自首。

    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张某、王某、赵某、严某均是大学毕业生,明知没有高考分数低的的学生办理上大学本科的能力,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虚假承诺为李某之子办理武汉大学网络教育本硕连读,为冶某办理西安理工大学统招本科,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被告人张某、王某、赵某均积极参与,均系主犯,严某主动投案,如实供述犯罪事实,属自首。根据《刑法》、最高人民法院、中国人民检察院[法释(2011)7号]《关于办理诈骗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法院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法官提醒:在每年的高考招录结束,总有一些落榜的学生未能实现自己的理想,徘徊在大学校门之外,家长们更是心急。为了帮助孩子实现大学梦,一些家长动用一切关系,不惜一切代价让孩子上大学,并“有病乱投医”,便碰到一些“高考能人”,结果不仅钱财受损,还失去了为孩子适时更好选择人生道路的机会。家长们一定要擦亮眼睛,警惕招生骗局。希望广大考生及家长不要轻易相信骗子,要通过正常的渠道使孩子进入正规的学校学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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