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25日,确山县人民法院下发了《关于加强中秋、国庆期间党风廉政建设的通知》,对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早部署,早安排,为“双节”营造喜庆与廉洁的氛围。
明确规定,严格监督。该院进一步重审最高人民法院“五个严禁”规定和省高院“十条禁令”规定。要求本院干警职工在双节期间严格遵守廉政准则,不得以各种名义接受当事人及其代理人的宴请、礼金、有价证券或支付凭证。如有违反,无论数额多少,均按最高人民法院“五个严禁”规定和《人民法院工作人员处分条例》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倡导节约,文明过节。该院在本院干警职工中大力倡导履行节约良好风尚,号召干警职工自觉抵制铺张浪费和奢靡之风,严禁公车旅游,不用公款吃喝。要求本院职工在节日期间讲文明、树新风,不参与任何形式的赌博活动,不参与任何形式的迷信活动,不酗酒闹事,不酒后驾车,自觉维护好人民法院的良好形象。
落实领导干部廉洁自律规定。该院要求,“双节”期间,各庭室部门以上领导干部自觉遵守廉洁自律的规定,按照“一岗双责”要求,管好身边的工作人员和配偶子女。该院还公布了“双节”期间举报电话,确保节日期间随时受理群众的举报,并要求值班领导在双节期间认真做好节日期间群众来访的接待工作,发现违纪者,严肃查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