汝南法院七项措施倾心司法为民

  发布时间:2012-09-26 09:08:19


    汝南县人民法院转变司法作风,倾心打造“服务型”法院,深入基层,走进群众,提高办案效率、减轻当事人诉累。他们在审判工作中注意做到以下几个方面:

    一、法官便民联系卡零距离接触群众。近两年来,汝南法院在全县17个乡镇街道先后设立了法官便民联系点,每个便民联系点配备一名法官,除将法官姓名、联系方式在联系点公布外,还特制了便民联系卡片,并在当地选定司法联络员,确保信息渠道快捷顺畅,服务及时到位。便民联系点的设立,构建起农村群众司法服务圈,搭建了基层司法服务平台。

   二、开展各种法律宣传活动。围绕新法律法规的颁布施行、“3.15”消费者权益保护日、“12.4”全国法制宣传日,就群众遇到的普遍性法律问题进行有针对性的宣传,提高当地村民、居民的法律意识和法律观念。

    三、开展各种审理调解活动。法官便民联系点协助当地基层组织,对产生的各种邻里纠纷、家庭矛盾预先介入,及时将纠纷化解在萌芽状态,避免矛盾的进一步激化。同时提供预约上门立案、上门开庭等法律服务,尽力满足当地村民、居民的司法需求,节约人民群众的诉讼成本,提高司法效率。

   四、对民间调解组织进行指导。联系点的法官对民间调解组织人员在法律知识上进行传授,在调解方法上进行指导。引导人民调解员参与司法调解,化解矛盾纠纷,共同提高排解纠纷、处理复杂疑难案件的能力,最大限度发挥人民调解组织的作用。

  五、巡回审判就地解决群众纠纷。  截止到目前,该院设在各便民点的巡回法庭就地审理了近50件各种类型的民事案件,调解率达80%。巡回法庭在方便群众诉讼,提高办案效率,减轻当事人“讼累”的同时,还可以及时采纳民情民意,并对特殊群众开展司法救助。

  六、诉讼引导制度方便当事人。汝南县法院在立案大庭设立导诉台,专门安排一位退休老法官对当事人进行诉前引导,解答法律咨询,告知立案审判程序;向当事人发放《诉讼风险告知书》,对诉讼风险进行提醒,做到心中有底,防止滥诉现象发生。2012年上半年导诉接待500余人次,既方便了人民群众来法院来诉讼,又避免了当事人到各庭室乱窜门、在楼道大厅大声喧哗影响正常工作秩序的现象,还提高了工作效率、节约了司法资源。

   七、审判职能立体拓展延伸服务。汝南法院主动延伸审判职能,对影响发展稳定、涉及民生利益的重点难点问题和群体性矛盾纠纷,提前介入调解,主动化解矛盾。今年以来,诉前调处各类纠纷60余件,涉案标的。同时他们坚持审判职能“向后延伸”。坚持判后释法,力求服判息诉、案结事了;发挥判后引导功能,认真做好敏感、矛盾易激化案件当事人的思想疏导工作,防止产生新的纠纷。通过审判职能“向外延伸”,开展“法官进企业、进乡村、进社区、进学校”活动,拉近法院与企业、乡村、社区、学校,法官与群众之间的距离,得到了广大群众的好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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