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蔡法院推行裁判文书曝光警示制度

  发布时间:2012-10-12 09:26:30


    为切实增强审判人员对法律文书的重视程度,确保裁判文书质量,强化裁判文书的严肃性和公信力,提升法院的整体社会形象。今年以来,新蔡县法院结合案件质量评查活动在全院开始实行瑕疵法律文书公开曝光警示制度。

    法律文书公开曝光警示制度作为提升案件质量的一项重要内容,融入到全院的案件质量评查制度中,由审判监督庭具体负责实施。该院规定,法律文书公开曝光警示制度的具体实施程序是由审监庭每月负责对全院各业务庭审结的所有案件进行评查,裁判文书进行质量检查,对检查所发现的裁判文书在院公告栏内公开进行“展览”,以警示承办法官,促使其引起重视,增强责任心,同时,也能提醒其他法官引以为戒,时刻注意。为配合这项制度的有效实施,该院还制定了相应惩罚辅助制度,规定对裁判文书出现错误的案件承办人,每月出现一次的,扣除本月的办案补助,对在一个季度中累计出现三次以上错误,并被曝光警示的,扣发全年办案补助,取消当年的评先资格。同时,对“瑕疵”裁判文书曝光警示的有关情况,还定期在全院进行通报,对一个单位连续三个月均有被曝光警示情况的,取消该单位当年的评先资格,以促使干警们互相督促,引起重视,切实提高裁判文书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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