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蔡县法院根据其工作特点,采取多种形式,增强接受人大监督的主动性,在接受监督的形式上做到四个到位,确保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落到实处。
一是向人大及其常委会报告工作到位。严格落实向人大及其常委会报告工作制度,以高度负责的精神,认真做好人代会上的法院工作报告。在每次人代会审议法院工作报告期间,安排院领导和各庭室负责人深入到各代表团列席会议,认真听取人大代表审议法院工作报告时提出的批评、意见和建议,及时地进行整改和提高,并及时向人大常委会报告。在日常工作中,结合法院工作特点及时向人大及其常委会报告法院专项工作开展情况、贯彻落实上级法院重要会议和工作部署情况以及法院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主动征求人大常委会对重大事项的意见和建议,争取人大的大力关心和支持。
二是接受人大工作检查、视察到位。积极接受人大常委会和人大代表对法院工作及审判人员执法情况进行的检查评议,对人大常委会和人大代表在检查评议中提出的意见、建议,认真整改,务求实效。为人大开展的各项调查或检查工作提供方便,积极协助配合,如实汇报工作。同时,坚持重大事项、重大疑难案件报告制度,争取人大支持,妥善化解难题,依法维护人民群众的利益。
三是办理人大代表意见和建议到位。对人大代表提出的批评、意见和建议认真办理,在要求期限内以书面形式答复。对一时难以解决的,介绍情况,说明原因。对人大转交和人大代表的来信,做到件件有登记,件件有措施,件件有结果,件件有反馈。对人大转办的每一件信访案件均做到院长亲自督办,部门领导负责落实,责任到人,做到及时处理,并将处理情况及时向人大汇报。
四是开展与人大代表联络活动到位。为了便于接受人大监督,设立了人大工作联络室,由一位院领导主管与人大代表的联络工作。坚持“走出去、请进来”,向人大代表赠阅《人民法院报》、《公民与法》的同时,主动向人大代表征求意见和建议;对于重大、有影响的案件,邀请人大代表旁听庭审、亲临执行现场,自觉接受监督,增加法院工作的透明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