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平舆县法院在审理涉及中小企业的劳动争议案件中,根据当前企业经营遇到的实际困难区别对待,坚持“四个注重”妥善审理案件。
注重保障员工的合法劳动关系。在审理中小企业劳动争议案件时,将调解贯穿于案件审判全过程,多做劝导、疏导工作,以缓和双方的对立情绪,争取互谅互让,在促成调解的基础上,要求企业尽可能为员工保留岗位,并保障员工的工资与福利。
注重保障企业的生存与发展。审理中,注重帮助企业协调劳动关系,推行平等协商的劳动合同制度,既认真倾听劳动者的诉请、充分保障员工的利益,又最大限度地维护企业的正常生产经营。
注重发挥工会调解组织作用。针对劳动争议纠纷涉及劳动者的利益,处理不当,极易诱发不稳定因素。该院与县人保局、仲裁委、当地社居委加强沟通,将部分突发性、集体性案件委托工会组织调解,借助其熟悉企业内部经营状况和人事管理等方面优势,化解矛盾、消除障碍,恢复和维持正常、和谐的劳动关系。
注重树立司法的公信与权威。对有些中小企业不当经营侵犯劳动者权益的,着重向其释明法律和拒不纠正的后果,再深入浅出地摆事实、讲道理,力促其自觉改正,并要求企业在知法、懂法、守法的基础上,依法经营。
据悉,今年以来,平舆法院中小企业劳动争议案件的调解率达44.4%。同时,当事人双方对法院处理结果的满意度也大幅提高,在息诉止纷和营造和谐劳动环境方面效果显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