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建立健全绩效考评体系,新蔡县法院采取四个结合,完善考评机制,建立全方位考评体系。
一是分级与分类相结合。法院工作人员的构成较为复杂,该院一方面设置针对不同人员的分级考核办法,将全体工作人员划分为中层领导干部和一般工作人员两类,另一方面,结合职位分类和岗位设置,将全院部门划分为审判业务部门和非审判业务部门两类,提高考评工作的科学性和准确性。
二是定性与定量相结合。在法官绩效考评体系中,一方面围绕全面考评审判执行工作水平展开定性分析,另一方面量化各类指标得分,选取反映审判质量、效率与效果的一些关键指标进行量化计算。
三是领导与群众相结合。在考评时将领导评价与群众评价相结合,既尊重民意,反映在群众中的公认度,又尊重领导意见,落实领导选人用人责任,两者之间相互印证,有效避免“以偏概全”的现象发生。
四是平时与年终相结合。该院坚持年终考评与日常管理相结合的原则,将年终考评所确定的目标、任务和要求转化为日常的管理行为,注重日常的内在提升,避免搞年终突击,形成靠实绩识人、选人、用人的良好导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