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舆法院按照《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2012年强力推进全省法院审判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及年初工作部署,为推进“两评查”活动和“全省法院执法能力、效率、责任心大检查”活动的深入开展,该院继续做好案件评查工作,通过常规评查、重点评查、专项评查及裁判文书评查,发现并及时纠正案件存在的问题,提高案件质量。
一配强人员,满足评查要求。评查人员的配备上选择精通各类审判业务,审判经验和社会阅历丰富的人员,确保人员配备满足评查工作要求。评查工作的开展上,组织必要的学习培训,加强调研能力和分析问题能力的培训,确保评查人员正确履行职责,以高度的责任感做好案件质量评查工作。
二拓展范围,丰富评查方法。根据最高院制订的《关于加强基层人民法院审判质量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切实加强案件质量评查工作,在有序开展常规评查,有计划地进行专项评查,有针对性地实施重点评查的同时,还组织业务相近部门或同一部门各承办人之间对案件进行交叉评查,分管院长、业务庭庭长定期进行抽查,使评查工作起到促进审判质量有效提高作用,达到有效提高办案质量,预防犯错胜过纠正错误的目的。
三沟通反馈,强化评查质量。评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与承办人交换意见,促其及时改整,对评查中发现的通病,写出通报,提出建议,统一做法,防止类似的差错和瑕疵再次出现,同时培养全体法官统一的司法理念,统一执法尺度,引导法官正确办案。对评查中发现的优秀案件和优秀裁判文书,及时总结先进经验,倡导好的审判方式、方法,促进审判质量的提高,全面提升法官素质。
四转化利用,提高评查效果。一方面发挥好案件评查的导向功能,预防和纠错功能,通过案件质量评查,促进案件评查预防功能和审判监督事后纠错功能,实现审判质量有效提升,另一方面要将评查结果反馈法官考评委员会,作为法官考核的依据之一,发挥评估和考核功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