确山法院执行局于12月初,为一受伤的农民工讨回工资及伤残补助金,维护了农民工的权益,在寒冷的冬天送上了司法的温暖。
2010年.刘某被确山某建筑公司聘用为一工程施工,工作时,由于方木拆断,致使站在上面的刘某从高处摔下,当即住院治疗,经诊断,胸部、肋部、腹部、头部等多处受伤,后经人事劳动仲裁委员会作出仲裁裁决,要求确山某建筑公司支付刘某停工留薪期工资、护理费、伤残补助金等费用,2012年10月刘某向确山法院申请执行,接到案件后,执行干警及时通知双方当事人,经过耐心细致的做工作,双方达成和解协议,确山某建筑公司赔偿刘某32000元,并协助刘某将劳动保险所的工伤保险伤残赔偿金领出后全额支付刘某。12月初刘某终于领到了赔偿款。年底岁末,确山法院执行干警及时为受伤农民工讨回了工资及赔偿金,不让他们流血之后再流泪,让农民工过上一个放心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