汝南法院“四字方针”维护农民工权益

  发布时间:2012-12-19 15:41:35


    河南省汝南县人民法院从民生大局出发,积极采取多种措施,依法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取得了良好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今年以来,共审理涉及农民工权益案件122件,涉及金额42万元,对经济困难农民工缓减免收诉讼费2万余元。该院在工作中做好了四字方针:

    “快”。该院坚持快立、快审、快结、快执的“四快”原则,畅通维权“绿色通道”,尽量适用简易程序审理,开展集中执行专项行动,缩短办案周期,提高工作效率, 对事实基本清楚的案件,可以采取先予执行等措施,确保农民工的合法权益能及时兑现。

    “调”。通过聘请工会、妇联主要负责人担任人民陪审员,形成调解合力,化解矛盾。力促劳企双方达成谅解,共度经营难关,尽可能维护企业正常运转和务工农民长远利益,努力实现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政治效果的统一。

    “助”。认真落实司法救助措施,拓宽司法救助渠道。不断加大对农民工群体的救助力度,积极运用减缓免诉讼费等方式,让社会弱势群体打得起官司,让有理无钱的群众打得赢官司,确保了农民工能够依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今年以来,共对困难农民工缓减免交诉讼费用10000余元。

     “教”。在农民工中开展普法宣传教育,和工会、公安、劳动仲裁、劳动监察、信访、法律援助中心等部门联合,组织开展各种形式的送法普法活动,深入农村、工厂开展农民工学法、用法讲座。释明劳动合同订立、证据收集、诉讼应当注意的事项等,引导他们增强法制观念,知法守法,学会利用法律、通过合法渠道维护自身权益,以避免因不懂法而遭受不必要的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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