泌阳法院成功执行和解一起刑事附带民事赔偿案

  发布时间:2013-01-22 16:07:28


    执行难,刑事附带民事赔偿案件更是“难中之难”。这类执行案件被执行人大多是经法院审判处以刑罚的罪犯,双方当事人对立情绪大,法院在执行过程中很难做协调工作。近日,泌阳县人民法院执行和解一起刑事附带民事赔偿案件,双方当事人“握手言和”,既维护了债权人的合法权益,又取得了较好的社会效果。

    因张某家的牛啃吃了张某某家的玉米,双方发生了纠纷,在争吵过程中张某将张某某打成重伤。经泌阳县人民法院审理判处张某有刑徒刑三年,并赔偿张某某各项经济损失22885.52元。因被执行人未按判决支付申请人的经济赔偿。

    法律文书生效后,被告及其亲属并没有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原告到我院申请执行。泌阳法院在执行过程中查明:被执行人张某被判刑入狱后,其妻子及两个儿子均外出打工,下落不明。家中除有几间旧平房外别无可供执行财产,经执行干警多方查询,也未发现被执行人的其他可供执行财产。此案按规定向申请人发放债权凭证结案。此后在长达7年间,被执行人及其家人一直杳无音信。直到2012年8月份,被执行人及其妻子才返回原籍。在得知这一情况后,执行干警立即前往被执行人处执行,但被执行人以在外打工未挣着钱为由,拒绝履行义务。随后,执行干警即对被执行人的银行存款情况进行查询,但未发现被执行人有任何存款,在其家中也未发现有可供执行财产。经过对案情再次进行认真梳理,泌阳法院认为:被执行人一家四人在外打工几年,不可能没有任何存款,被执行人为逃避执行,有可能将存款以其家庭其他成员的名义存入银行。且被执行人张彦保因家庭共同利益,与他人发生纠纷,致人重伤入院治疗,所产生的赔偿款依法应以其家庭共同财产偿还。后经执行干警多方查询,终于在被执行人妻子名下查询到有存款,遂对该笔存款实施了冻结。该笔存款已经足够案件执结,但了解到双方当事人系亲戚关系后,承办人员并没有简单的结案了事,而是再次找到被执行人,对其从亲情、人情关系及家庭、个人利益等各方面进行耐心细致的说服、引导,终于促使被执行人主动找申请人赔理道欠,双方当事人达成执行和解协议并履行完毕,成功化解了双方当事人的敌对矛盾,消除了双方有可能再次引发的社会不安定因素,这起长达七年的执行案件终于得以执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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