聚在一起赌博,为赢蝇头小利放赌资,把钱借给他人,不但没要回赌资,而且还输了官司。2月5日,河南省正阳法院审结一起放赌抽红引发的欠款纠纷案,法院以在赌场上借钱而形成的欠条系赌资,用来追款违背法律规定,驳回了李某的诉讼请求。
去年12月份的一天,河南省正阳县王勿桥乡农民王某、张某、李某、赵某(均被处罚)四人在一起赌博,李某放赌资抽红。很快,王某的钱就输光了,但赌兴正浓的他怎么也收不了手,就向李某借了3000元钱,结果又输光了。凌晨3时许,赌局结束。李某要求王某写欠条,于是在张某等人的见证下,王某给李某写了一张3000元的欠条,约定5日内还钱,利息为3%,张某当担保人,并在欠条上签了字。今年1月4日,还款日期到了,王某仍不还款,几经讨要无果,李某就将王某、张某告上法庭,要求王某还款,张某负连带还款责任,并付给逾期利息。
法院审理后认为,李某为了放赌抽红,组织人员参与赌博,在赌场上借钱形成的欠据系赌资,用来追索欠款是违背法律规定的,且李某向法庭提供主张权利的欠条不能证明与被告王某系债权、债务关系,为无效的证据,为此,法院依照有关规定,作出上述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