斯蒂芬•布雷耶今年79岁,他被比尔•克林顿总统任命为联邦最高法院大法官是1994年的事。去年五月二十四日,他受邀在清华法学院做了一百二十一分钟的演讲和问答。布雷耶始终给人以步伐轻盈,反应敏捷,精神矍铄,开朗健谈,记忆清晰,思想深邃,诙谐幽默的感觉,一扫美国联邦最高法院大法官们给我留下的神秘、倔强、寡言、孤独、衰老的印象。当然,这些印象几乎都是从道听途说的信息中联想出来的。
布雷耶不但讲了联邦最高法院的作用是什么,为什么会成为宪法和法律的最终解释者,人民为什会服从最高法院的判决,而且也讲了最高法院每年都办什么样的案件,办多少案件,怎么办案件,怎么写判决;他不但讲到了自己的爸爸、儿子和孙子,而且也讲到了加纳和突尼斯的法官。更加让我感到惊奇的是,老爷子每当演讲到兴奋的地方,就会像变魔术似地从西装内袋里掏出一本袖珍版的美国宪法,拿在手里向大家展示。
建国二百多年来,联邦最高法院审理了许多影响美国历史进程和改变美国人民生活方式的案件,这些案件所涉及到的大是大非,若放在全世界半数以上的国家,恐怕都得诉诸武力解决。因此,美国式的民主、法治、自由,是美国的国父们专门为美国量身定制的,只能适合美国这样的国家,即便是放到美国的母体国家英国,也必然会水土不服,就像布雷耶大法官身上的西装不能穿在清华法学院院长王振民的身上一样。
美国总统被公认为是当今世界上最有权力的职业,能干上这个职业,恐怕是所有美国人的梦想,如果在全球招聘的话,估计会成全世界人的梦想。由于计票方面出现了前所未有和无法纠正的错误,布什与戈尔究竟是谁当选了总统,成为了一道考验美国的难题,也给全世界一个看美国笑话的大好机会。但是,谁能想到联邦最高法院的九位大法官竟然愿意受理这个二百年一遇的纠纷,更想不到的是,大法官们竟然很快以五比四的票数做出了裁决。失败者戈尔先生无论心里怎么想,他的第一选择是立即公开向胜利者布什表示祝贺,布什对戈尔表示了感谢。然后,双方就像什么也没有发生过一样,各忙各的去了。
布什与戈尔式的纠纷,如果发生在其他任何一个非法治的国家,或者发生在有法治之名无法治之实的国家,纠纷的双方除了拿起刀枪大打出手,搞得死伤无数,血流成河,直到一方被彻底消灭或被彻底打残之外,恐怕不会有更多的选择。美国再一次向世界展示了法治理念在美国是多么的深入人心,再一次向世界验证了法治的力量是多么的强大神奇。
斯蒂芬•布雷耶法官的演讲和他的著作《法官能为民主做什么》让我懂得了一个道理,大到国家,小到个人,别人的东西看起来再好,用起来再好,永远也是别人的,也许永远都是无法复制,我们绝不能盲目地从别人那里照搬照抄。我们应当学习美国和其他任何值得学习的国家,但是,学习的一定不是属于他们独有的具体做法,而是促使他们代代坚持这样做的那些人文理念、自由精神和善良目标。写过《论美国的民主制度》和《旧制度与大革命》的十九世纪法国杰出的社会理论家阿列克西•德•托克维尔说:“每个民族都有自己寻求自由的特殊道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