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官“姐姐”给了我新生

  发布时间:2013-03-05 15:49:51


    我叫赵方(化名),今年16岁,在驻马店市一所重点高中上学。然而,不久前,我还在看守所关着。我能从看守所里出来读书,是驻马店中院少年庭的赵雪莲法官帮了我,在心底里,我一直把她当姐姐看,是她给了我新生。

    2011年的一天,在与同学打架时,我把对方打伤了。警察把我带走那一刻,我害怕死了,特别是被关到看守所,铁门锁上那一刹那,我觉得天都要塌下来了。这辈子完了。那一刻,我后悔万分,连死的心情都有。后来,一审法院以故意伤害罪判我有期徒刑三年。失去了才懂得珍惜。想想校园里的快乐时光,再想想看守所里的日子,我整天叹息自己怎么会做了那样的傻事。我还小,我想上学,抱着一线希望,我提出了上诉,希望上级法院能对我宽大处理,让我出来上学。

    上诉状交上去一个月还没结果,我以为彻底没希望了,自暴自弃的念头一天比一天重。又过了两天,突然管教叫我,说中院的法官来提审我了。我跟着管教来到提审室,见到一个女法官。她看起来年龄不大,个子也不高,感觉比我们大不了多少。提审的时候,她一直微笑地看着我,从学习情况问到家庭情况,问得很细,就像聊天一样,很可亲,让人不心里不觉得紧张,更多的倒是感动,感觉她就像疼爱弟弟的姐姐一样,好些心里话都想给她说。我说希望二审能判我缓刑,我想回去上学,我保证以后好好学习,再也不冲动做傻事了。她说尽量想办法让我家和对方家里达成调解协议,多赔对方些钱,只要对方能谅解我,就能在量刑上轻点。我知道我家没钱,我爸一直有病不能工作,我妈工资也只能勉强够一家吃喝。我当时想,二审肯定没希望减轻处罚了。

    过了不久,我接到了二审判决书,看到判我缓刑的结果时,我当时都不敢相信自己的眼睛。我从看守所出来后,才听我爸妈说,是赵法官苦口婆心,一次又一次的从中调解,才使得对方同意谅解我,并且也没让我家赔太多。再后来,又是在赵法官的协调和帮助下,学校才同意我继续回校就读。直到这时候,我才知道赵法官的名字,知道她为我做的一切。“赵法官是个好人啊!”每次谈起赵法官,爸妈都很感叹,并叮嘱我一定不要辜负了这位法官姐姐的好心。

    是啊,是赵法官给我了新生,是她让我重新回到了朝思暮想的校园,回到了父母和老师的身边。对于她的爱心,我现在能做的就是好好读书,将来做个对社会有用的人。

                                                       讲述人:赵方(化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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