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蔡县法院四项举措保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

  发布时间:2013-03-07 14:45:03


    新蔡县法院积极探索新形势下保护妇女儿童权益的新方法、新思路,通过四项举措在司法领域为妇女儿童撑起了一架有力的“保护伞”。

    一是加强合议庭建设,为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提供司法保障。该院针对受理的涉及妇女儿童权益的案件,以公开审判为重心,采取巡回办案,就地开庭的形式,对侵犯妇女儿童合法权益的典型案件进行审理,为切实保护妇女儿童的合法权益打下了坚实基础。

    二是发挥妇联陪审员作用,为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形成有效合力。对于受理的侵犯妇女儿童的典型案件,主动联系县妇联,邀请妇联陪审员参与陪审。评议案件时,对妇联陪审员所提出的意见,积极听取,陪审员参与妇女儿童典型案件的审理,不仅提高了陪审员的法律素质,而且使司法公正与思想教育有效结合,从而形成了司法机构维权与群众团体维权的合力。

    三是完善制度建设,为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打下坚实基础。对赡养、家庭暴力等妇女儿童身处困境急需解决的案件,依法做到快立、快审、快执,受理案件前,尽量采取诉前调解的方式予以解决,尽力把矛盾解决在庭前,案件审理时,站在妇女生存、儿童发展的角度来依法保护他们的合法权益,收到了良好的社会效果。

    四是加强法律宣传,为提高妇女的维权意识和能力营造良好氛围。利用广播、电视、报纸等新闻媒体,广泛宣传法律,强化庭前指导,提高女当事人的质证和辩论能力,鼓励广大妇女反对家庭暴力,与妇联、学校、家庭联动对未成年罪犯进行跟踪教育,派出法官提前介入矛盾激烈的家庭纠纷,务求形成合力,优化妇女儿童发展的社会环境,让广大妇女懂得用法律来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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