驻马店中院稳步推进未成年人案件综合审判庭试点工作

  发布时间:2013-03-14 11:14:32


    驻马店中院自2011年开展未成人案件综合审判庭试点工作以来,大力开展涉少民事审判工作,取得了显著成效。今年初,该院被最高人民法院确定为未成年人案件综合审判庭试点单位,为河南法院两家试点单位之一。

    一是健全规章制度。驻马店中院制定下发了《关于进一步规范和完善全市法院少年审判工作的意见》,确定了受案范围,明确了办案原则,建立完善了工作制度,有力地指导了全市法院未成年人综合审判庭试点工作的扎实有效开展。二是健全机构设置。目前,全市法院均已设立了独立建制的少年审判庭,选调政治素质高、业务能力强、热爱未成年人权益保护工作的法官充实到少年审判庭,同时从共青团、妇联、工会、学校等社会组织中选任一定数量的人民陪审员,参与案件审理。三是积极受理审理涉少民事案件。规范了少年审判庭受理涉少民事案件范围,积极探索涉少民事案件“直审”和“参审”两种审理模式。2012年,全市法院少年审判庭共审理各类典型涉少民事案件141件。四是突出审判特点。少年审判庭针对涉少民事案件特点,引入心理咨询师加强心理疏导,举办假日法庭,创新调解方法,突出人文关怀,实现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的最大化。2012年,全市法院少年庭审理的涉少民事案件调撤率为95%,无上诉案件,切实充分维护了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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