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舆县法院积极践行“司法为民”宗旨,充分发挥审判职能,坚持能动司法,不断探索维护弱势群体合法权益的新思路、新方法,想弱势群体之所想,急弱势群体之所急,解弱势群体之所需。
全面加强妇女儿童维权合议庭建设,为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提供司法保障。选派责任心强、有妇女儿童审判经验的审判人员成立合议庭,全面负责审判涉及妇女儿童合法权益的案件,对涉及妇女儿童案件做到优先立案,及时审理,同时加强与妇联的沟通联系,形成维权合力,共同致力于维护妇女儿童的合法权益。
开辟弱势群体维权“绿色通道”。对涉及弱势群体的案件做到立案、审理、执行“三优先”,并与公安、工商行政、劳动等部门形成联动,加大执行力度。2012年该院开展了拖欠农民工工资集中办理活动,共办理拖欠农民工工资案件32件,追回欠薪21万元。妥善审理婚姻家庭、继承、邻里纠纷及损害赔偿等案件756件,极大地维护了弱势群体的合法权益。对行动不便的当事人开展巡回法庭,上门立案、送达、取证,调解和审理,力争在各个环节减少当事人的诉累,方便其维权诉讼。
贯彻落实司法救助措施。在加强宣传司法救助政策,引导弱势群体通过司法救助渠道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同时,加强对干警的教育培训,提高全院干警服务大局和公正司法的能力。2012年该院积极开展司法救助工作,对经济确实有困难的当事人,依法减免缓交诉讼费26万余元。对生活确有困难的刑事被害人和申请执行人实行司法救助,全年共救助案件23件,发放救助款15.7万元,保证其正常参加诉讼,依法维护其合法权益,让弱势群体切实感受到法律的温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