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被省高院评为“全省人民满意政法干警”;
2010 年被驻马店市委市政府评为“全市十佳文明政法工作者”;
2011年6月被中央政法委、河南省委政法委分别评为“全国、全省政法系统优秀党员干警”;
2012年被最高人民法院记个人一等功一次;
2013年被最高人民法院评为“全国优秀法官”;
《法制日报》、河南电视台、《河南法制报》、《人民网》、《大河网》跟踪报道他的事迹:名校学子扎根基层,兢兢业业,默默奉献,参与审理各类案件二千多件,没有一起错案和三类卷。。
一块块沉甸甸的奖章,一幕幕活生生的办案历程,浓缩了汝南县人民法院民一庭庭长王国辉同志二十二载法院工作的历程和收获,诉说着一个个动人的故事。
一、默默无闻,扎根基层献青春。
1991年10月,王国辉同志被分配到汝南法院工作。领导为了锻炼他,安排他到离县城十五公里的法庭工作。从京城的法学学府到经济落后的小县城,从名牌大学的天之骄子到一名普通的民事法官,在县法院一干就是近22年,在他同届的同学中他可能是唯一的一个。22年,他一步一步坚定地走了过来,把根深深扎在了基层。
在审判工作中,他善于总结、善于思考,开拓进取,创造性地开展工作,工作之余,他不忘撰写论文与调研文章,在省、市级评比中多次获奖,编写的案例被最高法院采用;在指导法庭工作时,他对每年近400件卷宗材料认真仔细把关,一丝不苟,不放过一个漏洞;参加工作以来,他结合审判实际工作,倡议领导在汝南法院开展了评查卷宗、裁判文书评比,审判方式改革、论文研讨、诉前调解等多项工作,并配合院领导组织了陪审员工作、指导民间调解、开展诉前调解、构建和谐诉讼等多个研讨会,特别是全省法院开展调解年工作以来,他东奔西走,在全县三十多家单位、街道居委(村委会)设立了调解室,发动社会力量,构建了全县大民调网络,在诉前调解解决了一大批可能引发集团诉讼、越级上访的民间纠纷。同时,他精心组织上报经验材料。汝南法院关于诉前调解工作的经验受到了省高院张立勇院长的好评,省高院也专门组织对汝南法院这项工作予以总结推广,被称为“汝南模式”。2009年夏季,他结合上级要求,建议院领导在全院开展“法官进乡村、进校园、进社区”活动,把全体法官分派到全县200多个村(居)委会和三十多所学校,贴近群众,贴近基层,为人民群众提供最便捷最高效的法律服务,同时及时解决一线的矛盾,大量化解纠纷。由于工作得力,这项工作取得了显著效果,汝南法院的审判工作出现了受理案件数量、上访上诉数量、判决比例下降,服判息诉率、调解率、主动履行率提高的良好局面,受到了上级法院领导的高度评价。2012年2月20日,从省高院参加“一等功”颁发仪式回来的王国辉在院行政办公会上,建议党组在全县中小学开展 “一校一法官 法官进校园”工作,提议法官走出法庭为人民服务为基层服务,预防减少校园纠纷,稳定教学环境。这项建议得到了院领导的高度重视,安排王国辉具体设计工作方案。他加班加点,与县教育行政部门联系,短短三天时间便制定完善了各项工作制度,他还主动担任了有4000多名学生的清华园学校“法制副校长”。目前,全县47所中小学都有了进驻法官,为学校提供法律服务,开展矛盾化解工作,积极参与校园治安综合管理。汝南法院的这项工作,走在了全市法院的前面。为了起到示范作用,
在他和同事们的努力下,汝南法院民事审判也连年走在全市前列。由于工作成绩突出,他先后参加了全省法院“调解技巧讲师团”、“全省优秀法官巡回报告团”、“全市三项重点工作英模报告团”,受到省市有关部门的嘉奖表彰。
三、服务大局,倾心为民保权益。
在除了做好本职审判工作外,王国辉同志还服从县委政法委、院领导的指派,参加了本县一些医患纠纷、校园伤害赔偿纠纷、农村群体纠纷等重大涉法突发事件的处置工作。2009年夏天,汝南县一所中学的一名在校学生请假在外务工发生交通事故死亡,学校家长认为学校在管理上存在失误,把尸体停放在学校办公楼内,燃放鞭炮,摆放花圈,严重影响了学校教学秩序,学校第二天还要举行全省统一考试。他受院领导安排,顾不上吃晚饭,赶到学校,和公安、教育行政主管、县政府的一些同志共同向学生家长做说服教育调解工作,他详细向他们讲解了有关法律规定,提供了多种调解方案,针对学生家长的误解、辱骂、围攻和威胁,王国辉始终以礼相对,耐心做好他们的思想工作,说服学生家长遵守法律,依法维权。通过近六个小时的的共同努力,终于促使学生家长和校方达成协议,家长立即停止了一切违法行为,保证了第二天考试的顺利进行。他拖着疲惫的身子回到家,已经是深夜两点多钟,饭还没有顾上吃一口,只是喝了一瓶水。
2011年10月份,县工业集聚区一家企业向郑州一家公司订购了一套设备。双方约定次年1月交货,汝南公司已支付了90%的货款,而郑州公司却扣下最后一车机器,非要汝南公司提前支付全部货款。双方僵持不下,郑州公司拒绝放行已装运好机器的车辆。汝南这家公司是全市、全县的重点引资企业,投资近3亿元,机器安装投产已进入倒计时,如果这车设备不能及时安装,必定会影响企业的如期开工运营,会造成不小的经济损失。无奈之下,这家公司只好向法院求助。2012年1月7日(星期六)的下午,王国辉同志安顿好患病的妻子和女儿,和副庭长一起连夜驱车赶到了郑州市,第二天一大早,他们来到郑州这家公司。与该公司主要负责人见面后,便开始了耐心细致的调解工作,从法律规定谈到市场规则,从诚信为本谈到依法经营,从双方合同条款约定谈到法官调解办案的原则,一直做了3个多小时的调解工作。最后郑州公司负责人被两位法官的工作精神所感动,同意放行车辆,按原合同交货。直到装载机器设备的车辆驶出厂区,他们才放心驱车返程。当天夜晚10时许,这批机器设备已顺利运抵汝南公司,保证了这家重点引资企业如期开工。1月11日,汝南企业的负责人把一面写有“秉公办案扬正气,公正调解促和谐”的牌匾送到法院,握住王国辉和副庭长的手感动地说:“多亏了法官,有了法院和法官的大力帮助,我们外地投资商更有信心了!”
三、 清正廉洁,催生司法“正能量”
清正廉洁是人民法官最基本的职业道德要求,一直以来汝南县人民法院将清正廉洁精髓融入全院干警的方方面面,王国辉同志时刻将此记挂在心上,办案时坚持着这股积极、健康的“正能量”。参加工作二十年来,未受到当事人任何投诉,未因任何不廉洁行为受到有关部门的查处。有一次, 王国辉受理一起交通肇事案件后,认真分析案情,做了大量工作后,依照相关法律最终判定被告方应承担全部的民事责任并赔偿原告所受的损失,判决生效后,被告方在期限内将款项履行完毕,但由于原告是外地人,交通事故中受到的伤让他休养了一段时间,一拖再拖后当原告前来领取兑付款时,便执意取出部分“感谢金”来表达对王庭长的谢意。王国辉庭长一再婉言谢绝:“依法办案是我的工作职责,谢谢您对我的肯定,心意我收下了,但这钱我真不能拿。”见王庭长态度坚决,对王庭长竖起了大拇指,并对汝南法院法官的清廉品质赞叹不已。
这就是王国辉同志,他手托天平,点燃法律的光辉;把成绩和荣誉悄悄地装进行囊,继续奔走在基层,他用自己的热血青春,真诚服务一方百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