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暖当事人的第一缕阳光

  发布时间:2013-03-28 09:22:01


    走进汝南县人民法院诉讼服务中心的立案信访窗口,宽敞明亮的立案大厅内,便民诉讼台、便民桌凳、便民饮水机等设施一应俱全,一目了然的立案流程、收费标准、诉讼指南、文书式样和细致入微的导诉法官、触摸屏的电子查询机,这种透明、便捷、温馨的氛围,给人以宾至如归的感觉,真正实现了“咨询有人应,电话有人接,材料有人收,案件有人查,法官在身边”,人民群众感受到了司法的温暖、体会到了司法的人文关怀。

        温暖当事人的第一缕阳光

        一声问候,一个微笑,比豪华气派的大厅更为重要。“来之前,我还以为会受到冷眼冷语,没想到法院的人都很热情,接待我的法官也很耐心地给我讲解,一句句地解释,不嫌我啰嗦。”一位刚刚完成立案工作的女当事人对汝南法院的服务态度很是满意。

        “不让当事人多跑一趟冤枉路、多花一分冤枉钱”,是汝南法院立案窗口秉持的理念。为此,立案窗口在处理案件时,认真落实各项司法便民、惠民措施,自觉做到“五一样”,即生人熟人一个样,公民法人一个样,外地本地人一个样,干群一个样,标的大小一个样。对确有困难的当事人以及农民工、下岗职工、孤寡老人、残疾人等弱势群体和拥军优属案件,开通绿色通道,做到优先立案、快速调解、及时结案。同时,依法予以缓、减、免交诉讼费,为经济困难的当事人提供力所能及的司法救助,截至目前,立案庭对符合司法救助条件的87件案件,提出书面审查意见,按照制度逐级审批,共减、免、缓诉讼费用26万余元。。2012年11月14日,当得知家住农村的80岁老人李连云夫妇因其三个儿子不尽赡养义务,欲起诉但行动不便时,立案人员主动到老人家中,登门为老人办理了立案手续和诉讼费的缓交。二位老人及当地群众深受感动地说:“法院的同志真好 ”。该庭还常深入农村现场指导诉讼。罗店乡10余户农民状告驻马店市建业市政工程处,索要修路的料款、油款等工程款项案,该类案涉及众多农民的利益,直接关系到农村的稳定,我庭人员没有坐堂等案,而是在院领导的安排下,主动深入到乡、村,登门立案,就如何依法举证进行现场指导,保证了这十余起诉讼如期进入司法程序。

诉前调解获民赞

        “我一没想到法院这么重视我这个外地人;二没想到法院诉讼服务大厅这么便民;三没想到诉前调解一个小时就做通了被告的思想工作让我拿到救急钱,真是太感谢了!”  2012年4月的一天下午,已经过了下班时间,赵某(河南省平玉人)申请对高某(湖北人)价值3万元的货车进行诉前保全。收到申请时,交警部门已将事故处理结束并准备放车,为了保护赵某的合法权益,该庭及时下达了诉前保全裁定,在交警部门的协助下,对高某已经发动了的货车采取扣押措施。高某收到裁定后要求变更执行措施,而赵某又固执己见。对此,考虑双方都是外地人和赵某住院治疗尚需用钱以及货车被扣将增加损失的实际,办案人员开展了耐心细致的息诉工作,并促成双方达成协议。 双方当事人为了对法官公正高效、人文关怀的办案作风表示感谢,先后送来锦旗称赞立案庭“司法为民,公正高效”,“秉公执法,热情服务”。

        “老百姓打官司不容易,有些人可能一辈子就进一次法院,我们要设身处地的为当事人着想,尽自己最大可能的帮助他们化解纠纷。” “全省立案信访先进个人”立案庭庭长李红霞这样说。

       诉讼服务显温情

       有人把法院比喻成治疗“社会疾病的医院”,那立案庭就是“门诊大厅”。该院立案庭致力于进一步提升诉讼服务中心的纠纷化解能力,使之成为区域内一流的“矛盾门诊室”。在诉讼服务大厅内,诉讼指导、法律咨询、案件查询等都有专门的诉讼服务人员进行引导,老百姓到法院打官司,就如同到医院看门诊一样方便。

        “约见法官、判后答疑、司法救助等都设立了专门窗口,让当事人在每个环节都能得到及时的诉讼服务。”立案庭法官周慧敏说。今年以来,法院共提供案件信息查询500余次、法律咨询280余次、诉讼指导150余次、判后答疑120余次、约见法官160余次、流转材料500余份。

        “立案信访最需要的就是耐心,我们做的最多的工作就是打电话,不停地解释相关法律法规,实在不行就亲自上门。”立案庭庭长李红霞说道。她在向当事人解释国家相关法律的同时,还会站在当事人的角度上权衡利弊。凭借多年的工作经验,在第一时间捕捉一些可能有上访苗头、群体性、敏感性案件,找准切入点和着力点,积极预防重大信访事件的发生,尽快息诉息访。去年以来,该院立案庭诉前调解50件,及时办结上级有关部门批转的相关涉诉信访案件,没有发生一起越级上访事件,赴京零上访。

        金杯银杯,不如老百姓的口碑。汝南法院立案庭把人民群众的利益放在第一位,真心实意为老百姓解难事、办实事、做好事,不仅获得了群众的好评,也得到了上级组织的认可,该庭被授予市级“青年文明号”,荣获集体三等功,市政法委表彰为“全市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先进集体”。被省高级人民法院表彰为“全省涉诉信访先进集体”。


 

 

关闭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