躲避债务十五载 千里之外被制裁

  发布时间:2013-04-07 09:09:41


    十五年前新蔡法院立案执行一起普通的借款纠纷,该案被执行人李卫为躲避债务,举家迁至外地生活近十五年,在执行人员锲而不舍的查找下,最终在千里之外的河北省找到了被执行人居住地。近日,新蔡法院执行局执行二庭成功将该案执行清结,亦对被执行人采取了相应的法律制裁。

    1995年3月,被告李卫分别三次共向原告王国借款12020元。后经原告多次追要,被告以种种理由拒还。为此,原告诉至新蔡法院,经法院判决,被告于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付清欠原告借款8949.56元。但判决生效后被告仍拒不还款,原告于1998年7月23日向新蔡法院申请强制执行,立案执行后,该院依法向被执行人送达了限期履行通知书,并向其讲明应承担的法律义务及责任,被执行人仍以各种理由拒不还款,为逃避法律义务,被执行人与执行人员玩起了“失踪”,全家外出无音信,这一躲就将近15年。当执行二庭法官了解到申请人已下岗,孩子正在上学,家庭经济困难时,也堪是着急,穷尽手段四处查询被执行人的有关信息。经过执行人员坚持不懈的努力,最终于2013年3月28日得知被执行人现居住在河北省石家庄市,且有履行能力,执行局执行二庭庭长王长征立即带领执行干警,连夜奔赴河北,及时对被执行人的财产采取了查封冻结等措施,将欠款及滞纳金14500元全部执行到位,并对被执行人作出了罚款5000元的决定。至此,该起长达15年的案件得以圆满执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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