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9日,新蔡县法院执行局执行二庭顺利执结一起涉及20多位外来务工人员工资案,切时维护了弱势群体的合法权益。
刘某带领20多名四川籍外来务工人员受雇于陈某、李某,在其开设的建材厂生产成品砖。经过结算,陈某、李某二人共欠刘某等人工资共计187000元。经刘某等人多次追要,陈某二人以种种理由拒不给付。为此刘某等人起诉至新蔡法院,经调解,陈某、李某共欠刘某等人工钱187000元,于2013年1月1日付6万,2013年5月1日付清余款。第一笔约定付款时间到期后,被告仍未履行法律义务,2013年1月30日,刘某等人向新蔡法院申请强制执行。立案后,该院经过调查了解到被执行人的建材厂因经营不善,负债累累,面临停产,申请执行他们的案件标的就高达五十余万,另外还有几起案件正在审理中,标的也有一百多万,陈某外出躲债,下落不明,李某家中也无可供执行财产。案件一时陷入僵局,申请人为一直拿不到工资款,无法生活,心情焦急,并误解法院不保护他们外来务工人员的利益,多次表示要找县领导反映。该院执行局对此案高度重视,穷尽手段,多方查找被执行人的财产线索,研究多种执行方案,但均不能及时实现申请人的权益。执行过程中查明陈某二人已将该建材厂承包给崔某,但由于每天到厂内催促讨债人数众多,直接影响崔某正常经营,其也有不愿再承租该厂的意念。执行二庭干警立即转变执行方案,采取“放水养鱼”的办法,一方安抚申请人,一方面鼓励承包人继续经营并提供其最大化的法律保护,能够及时将应付给被执行人的租金予以兑现。4月9日20余外来务工人员已领取了执行款6万元。
刘某接到钱感动的说:“我之前对你们法院半信半疑,从开始至今天我看到了你们执行法官辛苦工作,现在没想到这么快就拿到了工资款,我们真心感谢你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