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病破灾是假 诈骗钱财是真

  发布时间:2013-04-15 09:14:05


    三姊妹共同诈骗,自称认识能“破灾”的“神医”,经过一番“忽悠”致使一名六十多岁的妇女上当,诈骗走5800余元。日前,这三姊妹被确山县人民法院判决犯诈骗罪,判处拘役并处罚金。

    年前一天上午七八点钟,被害人张敏(系化名)到确山县留庄街上赶集,碰到了两名妇女李霞和李云(系两名被告人,均系化名),经攀谈后随她俩一块去找“神医”。快到神医家门口时,自称是“神医”孙女的另一名被告人李丽(系化名)在那儿等着,说“她爷爷刚才对她说,有三个贵人来了,她出来迎接的,她爷爷看病不对外”。李丽开始给李霞和李云看相,李霞和李云都说看的真准。李丽对张敏说:“你是个好心人,跟她俩一起来了,我也给你看看面相。”李丽称张敏在外打工的儿子有大灾大难、人命关天的事。李敏信以为真,焦急的请“神医”破灾,“神医”孙女牛三说她爷会破,一破什么事都没有了,但得用钱才能破灾,要有多少拿多少。

    张敏从家里拿来五千多元钱后,李丽告诉张敏让她往南走,别扭脸看,走到南边路口处在那里转三个圈,说七个“阿弥陀佛”就能破灾了。等张敏按她说的做了回去找她时,钱财和人早已没了踪影。

张敏这才知道受骗了就打了110报警,真是天网恢恢、疏而不漏,刚坐上车的这三名骗子就被公安机关抓获了。

    法院经审理后认为,被告人李霞、李云、李丽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用虚构事实的方法骗取他人财物,数额较大,其行为均已构成诈骗罪,系共同犯罪。被告人李丽首先提出犯意,并进行策划、分工,直接实施诈骗行为,在共同犯罪中起主要作用,是主犯;被告人李霞、李云按照分工积极配合被告人李丽的诈骗行为,骗取被害人的信任,在共同犯罪中起次要作用,是从犯,应当从轻处罚。被告人李霞、李云、李丽归案后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认罪态度较好,积极缴纳罚金,且骗取的赃款已全部退回被害人,未给被害人造成经济损失,可以从轻处罚。遂依照相关法律规定做出了上述判决。

    通过这个案件法官提醒人们尤其是年纪大的,不要轻信他人“破灾解难”的花言巧语,轻易将钱财拱手交给他人,否则很可能人财两失,追悔莫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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