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该是受人同情的弱势群体,却不谋取正当职业,走上犯罪的道路。近日,汝南法院公开宣判了一起聋哑人盗窃案件,3名被告人分别被判处六个月有期徒刑并处罚金2000元。
被告人和某、李某、张某均是聋哑人,在网络上相识,相约外出盗窃。和某骑摩托车带李某、张某至汝南县留盆镇一蛋糕店,和某骑摩托车在外接应,李某以买蛋糕为由和店主周旋,张某趁机进入店内二楼行窃,在店主卧室内窃取现金2040元。后在逃跑的过程中因神色慌张被巡逻民警抓获。
经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和某等3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取秘密手段窃取他人财物,数额较大,其行为触犯了他人的财产权利,构成盗窃罪,依法应予惩处。鉴于3被告人系聋哑人犯罪,且在庭审中自愿认罪,根据法律规定,可以从轻处罚,故对和某等3人分别判处有期徒刑并六个月并处罚金。
根据统计,近年来,法院受理聋哑人犯罪案件逐渐增多。聋哑学校教师魏老师在谈到聋哑人犯罪的时候心情沉重,她说到,因为职业关系,自己和聋哑人接触比较多,每当看到这些人走上犯罪道路时,她都会感到非常痛心。作为社会的一个弱势群体,他们经常会遭到一些人的歧视和嘲笑,就业更是难上加难,从而导致走上歧途。她希望,社会各界能多给聋哑人一些关爱和支持,多给他们一些生存的空间,而聋哑人也应该自强、自立,做一个对社会有用的人。